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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都大道立面综合整治商业场夜景灯光工程施工

2010-08-11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国标招标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锦发改招[2010]6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锦发改备案[2010]50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项目编号 20100810G3 所属地区 成都
项目名称 蜀都大道立面综合整治商业场夜景灯光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10日 截止时间 2010年08月13日15时
蜀都大道立面综合整治商业场夜景灯光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锦发改招[2010]6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锦发改备案[2010]50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华兴街社区居委会
项目名称 蜀都大道立面综合整治商业场夜景灯光工程
建设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
实施时间 2010年8月,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增加景观照明灯具等
建设资金 区财政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蜀都大道立面综合整治商业场夜景灯光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川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两年内从事过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8月10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1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

账  号: 1289044018101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198.95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8月16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春熙路锦华馆1号4楼城市管理科)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华兴街社区居委会

地  址: 春熙路锦华馆1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项明

联系电话: 028-86672479

传  真: 028-86653174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8月10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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