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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主要街路景观灯全部采用LED节能环保灯

2009-09-15 作者:未知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夜幕降临,宝清城内霓虹闪烁、灯光璀璨,如诗如画的城市夜景让人沉醉。家住哈尔滨的王瑶回娘家探亲,她感慨地说:“一进宝清,这心里别提有多亮堂了!宝清的夜晚越来越美了!”

  夜幕降临,宝清城内霓虹闪烁、灯光璀璨,如诗如画的城市夜景让人沉醉。家住哈尔滨的王瑶回娘家探亲,她感慨地说:“一进宝清,这心里别提有多亮堂了!宝清的夜晚越来越美了!”

  为提升城市品位,方便百姓生活,宝清县把城市亮化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强力推进,投入312万元用于城市亮化,全部采用LED节能、环保灯具,景观灯亮化品位不断提升。

  去年以来,投入资金200万元,在新华路、中央大街、利民街、建设街、通达街等行人密集的主要街路更换景观灯276盏,打造了一条条通明街路。

  徜徉在宝清县中央大街,抬眼远望,街灯似两条银白色的蛟龙,把马路照得通明瓦亮。盏盏街灯与道路两旁楼体装饰灯、景观灯、商业牌匾霓虹灯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幅美轮美奂的绚丽画卷。

  在人民广场、城南广场等主要景点,盏盏景观装饰灯如花开放,枫树灯、柳树灯、樱花灯,或莹白如雪,或碧绿如玉……街路两侧的树木和绿篱也披上了“彩衣”,闪烁的彩灯向人们传递着温暖祥和的气息。

  据介绍,去年宝清县投入近百万元资金,用于景观亮化。为新华路、利民街、中央大街两侧的150棵树和2600米绿篱购置了“亮彩新衣”,在主要景点布置了各色彩灯树等装饰性夜景。同时,宝清县对新开发的小区全部实行楼体亮化保证金制度,由开发商负责亮化,不达到亮化要求的绝不通过竣工验收。街路两侧的楼体,有单位负责的由单位亮化,无人负责的由政府出资,全部进行了亮化。(编辑:C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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