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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1           下载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HC Semitek Limited
拟与 Semiconlight Company Ltd.、Max Aplha Technology Limited 签订《合资
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注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合
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股本为 215 万美金。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 HC
Semitek Limited 拟以现金出资 80 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37.21%。
(2) 拟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合资方一:Semiconlight company Ltd.
公司名称:Semiconlight company Ltd.
注册地:韩国
注册资本: 4,562,600.000.00 韩元
注册时间: 2007 年 7 月。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 LED 外延片和 LED 芯片。
2、 合资方二:HC Semitek Limited
公司名称:HC Semitek Limited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 25,000,000.00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榕
注册时间:2014 年 7 月 6 日
和公司的关系: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合资方三:Max Aplha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名称:Max Aplha Technology Limited
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
注册资本:50,000.00 美元
公司董事:Wong Chak Yan 先生
主营业务:其公司业务为投资。
三、拟设立的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 待定
2、 公司董事:待定
3、 公司股本:2,150,000.00 美金
4、 经营范围:倒装芯片产品的LED外延片和LED芯片的经销(具体以登
记审核通过为准)
5、 新设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美元) 出资比例(%)
Semi conlight Company 1,100,000.00 51.16
HC Semitek Limited 800,000.00 37.21
Max Aplha Technology Limited 250,000.00 11.63
合计 2,150,000.00 100.00
上述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上述信息,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 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HC Semitek Limited 与 Semiconlight Company Limited 、 Max Alpha
Technology Limited 拟签署《合资协议》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协议》的
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公司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组建,股本总额为 215 万美金。
其中 Semiconlight company Limited 出资 110 万美金,占新设公司 51.16%股权;
HC Semitek Limited 出资 80 万美金,占新设公司 37.21%股权;Max Aplha
Technology Limited 出资 25 万美金,占新设公司 11.63%股权。
2、新设公司的治理结构:
新设公司的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其中Semiconlight Company
Limited、HC Semitek Limited、Max Aplha Technology 分别提名一(1)位董事。
董事会主席应由Semiconlight Company Limited 提名。
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需获得 2/3 赞成票方可通过。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用于倒装芯片产品的LED外延片和
LED芯片海外销售市场,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份额。
2、 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可
能存在公司管理、市场竞争不确定等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的内控机制、积
极的经营策略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2)新设公司的设立尚需注册登记机关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如本次投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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