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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东五斗路(玉器南街—新石路段)及新石路南段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15-01-19    联系人: 潘先生/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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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44062015006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东五斗路(玉器南街—新石路段)及新石路南段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2011]31号、南发改资桂字[2014]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海区平洲,西起原玉器南街,东至新石路,道路红线宽30m,道路全长约400m,时速30km/h。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市政管线工程(雨水、污水)、交通工程(标志、标线)、市政附属工程(路灯照明)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559.05万元。

2.3 计划工期: 10 个月内完工。工期始计时间为中标公示完毕后第15天起计,最终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等因素而延长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市政管线工程(雨水、污水)、交通工程(标志、标线)、市政附属工程(路灯照明)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建安费约为人民币1559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 单价 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 2011年1月1日 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承接并完成过验收质量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业绩必须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印章。】。

4.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5.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其他施工管理人员 要求:

4.7.1 施工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4.7.2 专职安全人员: 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7.3 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7.4 专职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

注: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造价人员、专职资料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其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佛山分公司购买的近半年(即购买社保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佛山分公司的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 县级或以上的 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2013028309200012980;③收款人开户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④款项来源: 五斗路道路 ;

时间: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 五斗路道路 ”。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8.0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28.06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2月9日 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http://nhcet.com/ )发布。

9. 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南海桂城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邮编:528000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yqngch2525@163.com

有效期至:

2015-01-23

地点:

广东-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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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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