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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津市大道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6    联系人: 周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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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津市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集发招[2014]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津市大道道路照明工程(第二次)

2.2 招标编号:ZJZB(S)201468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4-61

2.3 建设地点:津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4 规模:本工程东起孟姜女大道,西至关桥路,全长4.9公里。设计选取桩号为K1+038与K3+560两处园区供电线路引下,设两台100KVA的箱式变电箱(专变)到LK1和LK2配电箱。标准路段车行道21米,路灯主要选用单杆单挑、侧对称布置,光源高11米,挑臂1.5米,间距35米,LED光源为225W;个别重要路口选用双挑或三挑单杆灯,光源分别为LED-2×180W、LED-3×150W;两边人行道各5米,科林路以东人行道设庭院灯照明,灯高2.8-3米,选用三基色节能光源35W,灯间距20米。路灯分为全夜灯和半夜灯分回路供电,各回路负荷均匀分布在三相上,采用时钟控制。路灯主配线路采用VV-516,接线井至灯杆内检修门导线为BVR-3×2.5,检修门至灯具的导线为BVV-3×2.5,每盏灯设熔断器保护。工程总投资额5893950.00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壹万元。

5.2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递交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 )“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92068052500242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908077329100016945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银行账号:86020321000000273

或:

开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943005010002900011

5.4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津市大道道路照明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津市大道道路照明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5日17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4年08月26日~2014年08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09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2226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工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津市市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周超

电 话:0736-4237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

联 系 人:周宏建

电 话:0736-7326166

有效期至:

2014-08-30

地点:

湖南-常德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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