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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汛期照明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3    联系人: 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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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汛期照明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对汛期照明设备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40600264,谈判文件编号:辽环招字第201407021号)的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分包产品名称

1防汛用多功能照明设备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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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 “ 首页 ” 中公布的 “ 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4 年 7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 11:30、13:00 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 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三楼303室)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谈判文件需支付成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 谈判 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制造厂商 (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8日13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

项目联系人: 潘亮

联系电话:024-86904767

传 真:024-8624197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 /账号:2895 6349 8685

邮 箱:lnhycgdl@163.com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21 日

有效期至:

2014-07-27

地点:

辽宁-沈阳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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